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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管文件】5-34青年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6:13    点击: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河科大发〔2013〕22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已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河 

                2013年12月4日

河南科技大学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为了顺利完成学校“1255人才工程”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实施“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一代学科带头人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学校的各专业学科领域重点培养一批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创新进取、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我校的建设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储备,为学校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选拔范围与条件

“河南科技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在学校的各个学科中实施,采用竞争择优方式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作为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分期分批进行。

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能够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态,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已在本学科领域达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

5.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2项,并获得科研总经费自然科学在1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在3万元以上。

2)论文论著方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近五年,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第一作者,下同)以上。

b. 近五年,发表论文被SCI、EI、A&HCI、SSCI、CPCI-SCPCI-SSH或《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收录4篇(不含会议论文)以上。

c. 近五年,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独著,下同)

d. 近五年,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同时在重要期刊发表或被收录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报,学院经评议或评审择优向学校限额推荐人选;

2. 学校有关部门会同校内外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

3. 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4.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培养对象

四、培养措施

1.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学校资助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用于学术交流、学习进修及科学研究等。

2. 学校为每位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各项工资待遇(含激励性绩效工资)以外,提供特殊津贴每年2.4万元。

3. 学校鼓励和支持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到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和研修,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申报高级别项目和高水平成果。

五、培养目标及要求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养目标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带领学科或学科方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完成以下学术业绩和工作任务:

1. 以本人名义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获资助总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万元。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

2. 论文论著方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第一作者,下同)以上。

2)发表论文被SCI、EI、A&HCI、SSCI、CPCI-SCPCI-SSH或《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收录8篇(不含会议论文)以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篇(独著,下同)。

4)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同时在重要期刊发表或被收录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以上。

3. 到国外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半年以上的访学进修或应邀到国外参加国际会议并交流发言2次以上。

4. 组建研究方向稳定的学术团队。

5. 提出学科或学科方向发展报告,推动本学科或学科方向发展。

六、管理与考核

1. 培养过程实行目标管理。培养对象、所在学院或研究机构和学校共同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梯队建设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明确培养目标,签订培养协议。

2. 培养期三年。培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3. 培养对象须认真执行培养计划,按期完成培养目标,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期满总结报告。

4. 培养对象所在学院负责其在培养期间内的培养、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学院要帮助培养对象认真制订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和学科发展特点的培养计划,并督促执行。学院要为培养对象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能更快成长。

5. 学校对培养对象的培养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培养期内满两年开展中期考核。对于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和后续支持;对于表现一般、没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及时调整,确保培养质量;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者,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违背学术道德、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培养资格

6.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因特殊原因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或调离学科岗位不再作为培养对象

七、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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