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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细则】SRTP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18:13    点击: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教〔2018〕41号              签发人: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

研究训练计划(SRTP)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实施细则》已经2018年9月3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

                                 2018年10月10日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

实施细则

 

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以下简称SRTP)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科研训练平台,是学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长期、规范、顺利地进行,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善于思考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的科学精神;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发现和培养一批适应创新型国家发展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以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形式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是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的创新实践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互结合,由本科生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提出申请,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研究性学习、自主选题、自主管理、自主设计实施方案,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在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中,学校倡导教师和学生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并鼓励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开展学科交叉的项目研究训练。

第三条  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培养能力、引导自主、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公平立项,科学运作。

第四条  项目注重过程,兼顾成果。注重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参与和体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实践,注重培养大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注重训练大学生创新能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SRTP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部署、项目组织评审、项目跟踪、项目经费管理、成果评审和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等。

第六条  学院成立SRTP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SRTP项目申报、遴选、研究跟踪、督促、检查、结题审查、成果收集等。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  立项原则

SRTP项目的立项和遴选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宗旨,对符合以下原则的项目择优立项。

1.学生全程参与原则。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全程参与的项目,包括实验选题、方案设计、实验组织与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2.实践创新原则。学生应结合学科专业,开展以试验研究或社会调查为基础的创新实践项目研究。

3.研究计划可行性原则。训练计划重点支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并能够在1—2年内顺利完成的项目。

第八条  选题范围

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结合所学知识的科研和实践活动,选题应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第九条  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原则上为在校普通本科2年级学生。

 2.申请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不影响各学期课程的学习,申请时专业主干课及核心课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3.申报项目的导师应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的校外专家担任合作指导教师。

4.申报项目应适合本科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实际水平,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备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和创新性。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能独立完成,体现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原则,培养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5.优先支持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6.项目要求在一年(每年6月~第二年5月)内完成,并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产品、专利、软件、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

7.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能超过10人,每位教师原则上同期只能指导1项。   

第十条  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的申报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每年4月份集中申报,确有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

2.申请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材料应真实,并由指导教师或1~2名相关专业教师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新颖性进行评价后,报学院领导小组。

3.各学院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和初评遴选后,提出拟立项的项目,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立项项目,建议立项项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第四章  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十一条  立项规划

1.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年经费预算,提出SRTP项目立项规划,设定一定数量的SRTP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

2.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以下特点的项目:项目研究需要多人参与协作完成;研究内容具有多学科交叉特点和较强可操作性;研究成果丰富且水平较高、可进一步深化或拓展后参加更高级别大学生学科竞赛;能够较大提升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重点项目优先支持能够较好地结合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建设的项目。

3.学校根据各学院本科生学生人数及上一年SRTP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当年学校SRTP立项指标,确定各学院当年的申报指标数。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

1.立项项目在项目实施阶段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监督,并对各学院项目的组织管理进行监控。

2.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立项项目进行过程跟踪管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3.指导教师应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对项目实施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主要包括:指导学生人数、指导内容、培训计划、项目实施条件落实;监督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项目的管理情况;协助教务处实施项目检查;审查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和研究工作总结,按要求向教务处申报结题。指导工作要有具体内容和详细记载。

4.项目主持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按资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如实编报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和资助经费决算等。

第十三条  条件保障

学校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要全面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开放,免费提供实践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第十四条  中期检查

1.所有项目按申报建设周期进行中期检查,实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主要审核项目建设期间的进展情况、研究动态、存在问题和预期结果等,检查结束后将中期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在中检时发现对项目执行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的、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撤销。

3.逾期不进行中期评估且在一个月内未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由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  结题验收

1.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须注明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2.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以及有关的研究资料及相关材料。

3.项目经学院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和审核评议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归档。各学院可根据结题验收情况,推荐上报优秀项目建议名单。

4.项目结题时须向学校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补充材料(论文、调研报告、实物装置、软件、专利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5.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未能按期结题且在一个月内未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由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  项目变更

1.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毕业、出国、休学等)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领导小组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2.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研究内容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对个别按原计划实施困难的项目,经指导教师认可,学院审批同意后,可对研究内容作适当调整,报教务处备案。

3.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名称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需在项目结题前一个月写明名称变更申请,并由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每年度划拨专项基金,以立项方式进行资助。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专项拨款,也接受校内外捐赠。

第十八条  项目经费额度为校级重点项目每项2500元左右,校级一般项目每项1500元左右。

第十九条  教务处对获准立项的项目以学院为单位划拨经费,项目组使用费用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学院院长签字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项目立项后首拨审批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50%,不通过的终止经费划拨。

第二十一条  对于核准撤销的项目,通知财务处停止经费下拨,通知审计处启动审计程序,对已使用的项目经费进行审计,依据审计结论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  经费仅限于计划申报中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元器件、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学术交流、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不得转让或挪用。

第六章  项目奖惩

  第二十三条  为推进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的深入开展,激励广大教师指导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SRTP优秀项目。对获得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四条  对于学生在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研究期间,结合研究项目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及研究论文,每发表一篇论文给予项目组3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指导学生开展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并按期结题的教师,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在项目结项后可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别划拨相应的工作量。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将扣除相应的工作量。

    第二十六条  通过立项参加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研究并按期结题的学生可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及《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和素质教育实践学分。 

第二十七条  对没有按期结题或项目终止的学院,学校将根据延期或终止项目数量,适当减少下一年项目资助数量;对于项目组织情况较好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次立项项目数量上给予奖励。对执行情况良好的SRTP项目推荐参加高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

第七章  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八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项目主持人和指导教师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对因科研态度不端正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者或将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以适当方式追回资助经费。

第三十条  在研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并向全校公布:

1.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或其他违反基金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对违背科学道德、违反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项目主持人及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停止申请资格、撤销资助项目、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SRTP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第八章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实施细则(试行)(河科大教〔2006〕13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P)项目奖励办法(试行)》(河科大教〔2006〕36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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