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教〔2018〕17号 签发人: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课程设计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已经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2018年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
2018年4月23日
河南科技大学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课程设计是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的阶段基础训练或专业技术训练,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设计管理,提高课程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课程设计文件和材料
第一条 课程设计文件和材料主要包括:
(一)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二)课程设计大纲。
(三)课程设计指导书。
(四)课程设计任务书。
(五)学生课程设计资料(课程设计说明书、图纸等)。
(六)课程设计指导记录本。
(七)课程设计答辩记录。
(八)课程设计的评分标准和成绩单。
(九)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十)其它。
第二条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各类课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各学院应对课程设计文件和材料分别存档,保证文件材料完整齐全。
第二章 课程设计管理
第三条 全校的课程设计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
第四条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的课程设计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负责拟定和修改我校关于课程设计管理工作的文件。
(二)配合各学院开展课程设计的各项组织和管理工作,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五条 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教学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的课程设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评分标准等文件。
(三)组织课程设计答辩检查,及时处理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系(教研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写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评分标准等各类文件。
(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认真考核、评定指导教师的工作。
(三)审定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组织课程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写出工作总结。
第三章 课程设计实施
第七条 课程设计前,指导教师要做好设计题目拟定和准备工作。设计题目应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综合运用,深度、广度和难易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设计任务。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任务书包括设计题目、设计内容、技术参数(或条件)和要求、进度计划等。
第八条 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每天指导工作量不少于4小时。指导教师要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学生设计思想、设计方法、试验和数据处理方法的指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
第九条 课程设计结束时,系(教研室)在指导教师对学生课程设计说明书、图纸等资料进行详细评阅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答辩形式,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答辩过程做好记录。
第四章 课程设计成绩考核
第十条 课程设计的成绩采用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指导教师要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将学生课程设计成绩报送教务处。
第十一条 评分标准
(一)优秀(90分以上)
1.能全面完成课程设计的任务、工作量饱满,设计质量高、方案正确、数据可靠,分析深入,观点和结论正确,论据充分。
2.基础理论扎实,能综合运用学过的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有一定的个人见解或独创。
3.动手能力强,实验技能好,自学能力强。
4.图纸、说明书质量高,书面表达能力好,书写绘图工整,文理通顺。
5.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内口头表达能力好,论证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二)良好(80-89分)
1.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量,设计质量好、方案正确、数据可靠,分析比较深入,结论正确,论据充分。
2.基础理论较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3.具有较好的动手能力和自学能力。
4.图纸、说明书质量较高,书写绘图工整,文理通顺。
5.在答辩中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三)中等(70-79分)
1.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设计质量好、方案基本正确,有必要的分析。
2.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和自学能力。
4.图纸、说明书符合要求,质量一般。
5.在答辩中概念较清楚,主要问题回答正确。
(四)及格(60-69分)
1.完成任务书规定的最低限度的工作量,达到课程设计的最基本要求,分析不够深入。
2.基本掌握所学的基础知识,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3.动手能力和自学能力不强。
4.图纸、说明书质量合格,没有原则性错误。
5.在答辩中概念基本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基本正确。
(五)不及格(59分以下)
有下列之一者,评为不及格:
1.未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限度的工作量。
2.工作态度马虎,图纸、说明书潦草,未达到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
3.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知识,动手能力或实验技能差。
4.设计图纸、说明书结论有严重错误。
5.在答辩中概念模糊,主要问题回答错误。
6.经常缺勤,严重违反纪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